12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的罪犯李立成执行枪决。
罪犯李立成使用从国家税务机关购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0本,先后为北京、天津等全国20余个省市的企业及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1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8300余万元,其中虚开税款合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虚开的部分增值税发票已抵扣税款人民币224万余元,无法追回。李立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12万余元。李立成为掩盖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非法购买并让他人为其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虚开税款合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交会计平帐。案发后,追缴李立成非法所得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立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税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予严惩。依法判决,李立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和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益众轩
12月1日,10名女生在双桥法庭原告席上强烈要求被告驻颜美容学院返还学费12.3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82500元及学费利息,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今年7月毕业前,学生们就曾纷纷向学院讨说法,要求发毕业证,退还第6学期学费1900元,给付学生自己掏钱参加美容中级和高级技能等级的培训费1500元。
学生们认为学院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是发什么证书这么简单,他们认为,驻颜课其实没有任何教材教案,上课时,让我们在空屋子里,闭上眼,双手与肩平行,幻想白云蓝天。上了几次就上不下去了。“还有几次,院长让我们(该院学生均为女生)脱光上衣,说给我们示范穴位接摩。有的同学坚决不肯让身为男士的张院长按摩,有的后来就不去了。”
专业课的安排也有问题。比如美容课,学院请来一位老师刚讲到面膜洗面,不知何原因就离开了学校,之后几个月没有美容课。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只能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该学院却一直未向学员交代清楚直到今年年初。10名女生说,学院的行为给我们造成的3年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难道3年的青春就这样被耽误了?我们还要求给予精神赔偿。她们联名将驻颜美容学院告上了法庭。
12月1日,法院判决北京中国驻颜美容学院返还收取这10名学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每人精神损失费2000至3000元不等。女生们对此稍感欣慰。
此案虽已判决,但由于目前社会力量办学的大量涌现,其暴露出的师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一直引人关注。如何有效管理,保护被教育者权益,成为改善社会办学现状的首要问题。
12月1日上午,公民雷某诉北京无线通讯局话费纠纷赔偿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开庭。市无线局每月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50元基本通话费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引起在场旁听群众的浓厚兴趣。类似案件在北京尚属首例。
雷某称,自己在1997年6月购买了无线局全球通手机,除正常通话费外,无线局每月还收取基本通话费50元。雷某认为自己交了基本通话费,却享受不到任何基本通话服务的权利。无线局的做法显然是违背我国《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等价有偿和公平交易原则。此外,无线局还多收了15.4元漫游费。雷某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815.4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市无线通讯局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北京市物价局与北京市电信局于1988年就联合制定了市公众移动电话业务资费标准,当时规定基本通话费为1.5元。1994年,邮电部发文将之调整为50元,并延用至今。所以无线局并未向原告多收一分线,原告在购买手机时曾签订了入网协议,也应该知道基本通话费的规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至于原告提出的多收漫游费一事,与事实不符,且提不出有效证据,因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由于双方互不相让,未当庭达成调解,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基本通话费应不应该包含一定的通话时间?每月“白收”50元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旁听者在庭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据悉,有些省市无线通讯局已推出了可供选择的电话服务,用户可根据手机使用情况决定是维持现状,还是免交基本通话费,而提高单次通话收费标准。